律师:莱阳雨衣男涉强奸及非法侵入,或面临3年以上刑期

2022年7月7日8时许,我局接被害人姜某某报案称,7月6日18时许,其前夫战某某趁其开门回家之际,强行闯入家中骚扰其生活。接到报警后,我局迅速组织力量侦办。经查,犯罪嫌疑人战某某与被害人姜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已于2022年6月16日办理离婚手续。7月6日18时许,战某某潜入姜某某住处楼梯拐角躲藏,伺机强行将母女二人拽至室内,纠缠姜某某与其复婚。7月6日22时许,待孩子熟睡后,战某某强行与姜某某发生性关系,并于事发后潜逃。7月11日,战某某被抓获归案。


莱阳公安通报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认为,根据通报内容判断,战某某违反妇女意愿和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比较明确,涉嫌强奸罪。

此案中,嫌疑人战某某和受害者姜某某关系比较特殊,原系夫妻关系,但因案发时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仍比较容易认定其涉嫌强奸的行为。

此外,战某某还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若嫌疑人非法侵入的目的是实施性侵害,那么主要以涉嫌强奸罪论处。若嫌疑人非法侵入的目的并非实施性侵害,随后临时起意实施性侵害行为,则可能单独论处。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某某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众关心,离婚后的一方是否能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杜绝前夫(前妻)的骚扰?重庆国浩律师事务所乔一清律师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人身保护令主要是针对婚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暴等行为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前提是双方处于婚姻状态中。此案中的双方已经离婚,对此并不适用。现阶段,双方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个体,应当按照《治安管理法》《刑法》的相关条例,若一方受到侵害,应尽快报警。

张公典律师补充认为,在起诉离婚阶段若一方受到人身安全威胁,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此保护令时效为半年,即使已经宣判离婚,也继续有保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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