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援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成功化解多年纠纷

近日,在办理于某某等人上访的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中,吉林省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成功化解一起多年上访问题。

2018年10月,于某某等人的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法院判决肇事司机文某和辽源市科学技术馆连带赔偿于某某等人17.5万元。判决生效以后,因为文某在监狱服刑,辽源市科学技术馆也无执行能力,所以,赔偿金的执行成为老大难问题,于某某等人到法院申请执行无果,反复到信访部门上访。

2021年4月7日,于某某等人又来到辽源市信访局上访,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吴旭立介入案件。在信访局的主持下,吴旭立、信访人和辽源市科学技术馆等多个部门人员共同召开案件调度会议,商讨解决执行问题。

吴旭立提出两条建议:一是拍卖辽源市科学技术馆现有资产来筹集赔偿金;二是由辽源市科学技术馆申请财政拨款支付赔偿金,之后再向肇事者文某追偿。但是,辽源市科学技术馆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了办公经费,没有其他收入,因此,始终不同意律师的建议。

“法院判决辽源市科学技术馆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辽源市科学技术馆就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在法律适用上没有障碍。”吴旭立说,执行难问题是国家反复强调要求解决的重要问题,关系到人民法院判决的公信力。

经过反复劝导,辽源市科学技术馆最终采纳了吴旭立提出的第二条建议,同意尽快向财政申请拨付相关款项,上访人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吴旭立的工作也得到了信访局和参会其他部门领导的一致肯定。

近年来,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全面介入到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批办、转办、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中,平均每年指派律师参加案情调度会30余次,承办案件10余件。律师工作得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到目前有3名律师被聘为信访事项评审专家,有5名律师被聘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团成员,有2名律师被市公安局聘为法律顾问团成员,2名律师被聘为市法学会法律业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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