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师》何以评价两极

收视率很高的《精英律师》终于收官,“大团圆”和留点余味的结尾还是不错的:不仅是道义层面的胜利,而且“权璟”律所的继续存在,显然是出于系列故事未来讲述的目的。
有意思的是,比起电视剧本身的演绎来说,关涉这部作品优劣的评价似乎更吸引眼球,热追的观众津津乐道,而在另一边,为数众多的批评者也是笔下无情,末了豆瓣评分暂时定格在了5分左右——这显然是一个相对收视率来说很让人遗憾的结论。
公允地说,“差评”的观点有些吹毛求疵。
就拿较为流行的评论来看吧。一些看似很专业的判断其实未必专业,比如关于剧中“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法”这一说法的指责,尽管很能惑众,然实质上明显是不谙世事的“本本侠”所为。的确没有《中国知识产权法》这么一部法律,但是“中国知识产权法”这种说法一直都有,在这个词语后面,包括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等内容,这句话,作为书面文本(协议、合同等)内容可能有问题,但在口头层面的语言表述范围,实际上是没有问题的。
还有就是影视专业的判断。有“专家”声称,“没有看到会说话的镜头”——不知道是不是镜头呆滞的意思,以及“剪辑粗糙”的指斥。坦率地说,这可能没错,但是观众不是职业人士,可以说绝大多数电视机前的人对此没有半点感觉。
当然,站在“好评”队伍这边,主角靳东的人气诱惑肯定是有的。
撇开出演人员的因素,也就是说,作为一部职场叙事作品,宽容看待可能就会有更多的收获。
的确,剧情有些生硬,人物、角色的塑造也比较单薄,最主要的是,该剧仍旧和当下同类“商品”一样,耍酷、摆谱、装范儿得远离现实,“一点也不像律师(律所)”……我以为还真的需要放下挑剔的眼镜儿,对“精英”范儿放宽标准呢?不管怎么说,文艺作品不是现实生活的模本,况且,如今观众视角的“虚幻”,不正是受众和编剧导演们共同塑成的吗?!
我倒觉得该剧很不错。
一方面是节奏掌控很好,快而有序。这当然也带来人物性格呈现的不足,比如麦飞这个正义感很强的家伙,要的是道歉,而不是他最看不惯的拿钱来平事,这里实际上索求的是人的尊严。遗憾的是,不仅是人物,桥段内涵本身的演绎都太粗陋单薄了,尤其是当他遇到利益冲突的时候,犹豫、纠结,等等,明显太过于简单化。
再一个就是剧中的音乐。平心而论,配乐不是很吸引人,然而您注意一下就能够体验到作者欲求突破的努力,比较起现如今的绝大多数影视作品来,你不会产生似曾相识的旋律抄袭(模仿)感觉,点赞自然就是应有之义。
更重要的,是电视剧取材了常见的法律纠纷,比如遗嘱(析产)问题、离异之后的孩子探视问题,还有看过《我不是药神》的人们了解的“药神”问题……都是生活中的日常,可以说是一种较好的普法课。这里还是不要挑故事讲述是否完备,别的不说,像“药神”问题,如果没有法律(律师)的介入,实际上是很难得到妥善解决的——人们知道、了解法律(法治)的意义就是最佳的成效。再有就是善律者不诉——能和解就不上法庭,这种理念不仅是指律师该如何,作为潜在的普通当事人,我们也有必要知悉这样的理念。
最后吐槽一下“亮眼”的不足。故事铺陈和角色表现,虽然离不开虚构,但无论怎么“摆谱”都不应该太过远离现实,法律条文倒背如流或可以理解,不过栗娜秘书扭动的步履身姿太颠覆办公室的风景了。再有就是何塞,仅仅是出于增加情节戏剧性的效果,把“精英律师”弱智化,真的是很无趣。再看靳东范儿,是不是有太过的感觉?如果把封印模态匀一点给罗槟会更好吗……
由之,评分如斯也算是可以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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