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被告人都有律师辩护

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12月1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安市司法局联合启动西安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今后,全市各级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将全程参与案件诉讼,依法维护被告人诉讼权利。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是推进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一大进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陕西省高院、陕西省司法厅出台的相关措施,12月12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安市司法局联合对外发布《西安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据统计,目前,全国刑事诉讼律师辩护率只有30%左右。2016年,西安市的刑事诉讼律师辩护率比例约为26%,也就是说约74%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律师辩护。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在西安展开试点之后,这一现状将被彻底改变,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辩护率将提高至100%。
被告人具有法律规定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法院将通知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也将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参与此项试点工作的律师必须是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具有一定的刑事办案经验。为此,西安市律师协会将建立刑事辩护律师库,充分调动西安市律师协会管理的196家律师事务所、2700余名执业律师,与法院做好衔接工作。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将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为辩护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申请出庭作证权,尊重律师的辩护意见。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辩护律师有违法或者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法院将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提出司法建议,并固定移交相关证据材料。
随着试点工作在西安全面展开,各类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都将做到“每一个案件都有律师辩护”,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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